夜勤

根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,韓國人一年工作 2163 小時。也就是說,如果除開週六、日,平均一年有 260 天,再去掉大概 16 個公共假期,韓國人不休年假,都每天幾乎工作至少 9 個小時。還是那句,我想成為有用的人。變態如我,的確是有點想過上像韓劇《未生》的那種白領生活,每天埋頭工作、看人臉色、搞辦公室政治等等。不,我只是想過體驗一下生活中的各種煉獄,而現實中現在的公司其實非常開明和正規。

我每天 9 點半上班,如果一天風平浪靜又沒有其它事情,正常就是 6 點半下班。但是,絕大部份韓國的白領都不太可能準點下班。喔,我說的是本土企業。韓國人表現工作態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加班給老闆看。特別是老闆自己都還沒打包回家,一般正式員工都不會有退勤的想法,除非事先「不經意」表明晚上有約,否則都會乖乖坐在原位敲敲打打。

嚴格來說,在韓語中並沒有「加班」的概念,也就是沒有完全一樣的單詞來指超過正常時間以外的延長工作。要表達這個意思,就會說手上有「殘業」,要處理還沒做完的工作。最普遍的就是「夜勤」,顧名思義就是晚上的工作。兩個字面上,都是你的工作,只不過在晚間執行。

入職的時候契約上寫明一個禮拜主要工作 40 小時,超時不付加班費。但晚餐由公司承擔 7000 韓元,平均的一頓正餐。如果 11 點才離開,回到家的計程車費用絕對可以報銷。我是一個很寂寞的異鄉人,雖然非常習慣韓國的生活方式,但朋友圈子非常小,晚上就算準點下班也只會自己一個人玩。所以,常會刻意留在辦公室慢悠悠靜悄悄上網、看影片,做一些有的沒的。當然,跟業務無關純粹自願留下來的時候,自然就不算工作。

現在全世界許多地方的跨國企業都鼓勵職員在家裡工作,自行兼顧公司和家庭。而我回到家卻變得不想活躍,會一直溺在床上休息,留在公司才能打起精神。而韓國的著名本土企業卻有著另一個無奈加班的理由,就是商業機密和保安措施。我認識在其中一家當工程師的朋友,要把工作完成只能留在公司,因為就算把筆記本電腦帶回家,離開了內部網絡系統卻連郵件都看不了,以防外漏。

好幾個月前電視上看到一個叫《幸福難民》的節目,主要介紹在歐洲幸福指數最高的丹麥國內各種惠民良策和生活點滴。其中有個在當地定居和工作的韓國人,上節目分享自己被迫擺脫韓國工作態度的有趣過程。

原以為像在韓國的時候一樣,努力拼搏的人去到哪裡都會受歡迎,但沒料到丹麥人其實並不喜歡一天到晚竭盡全力工作的人。因為觀察到他過於刻苦耐勞,人事部一個禮拜後發出警告郵件。理由非常直接:如果做得太多,生命就會崩潰繼而失去平衡,接下來將無法交出足夠份量和質量的工作。

做得太少,不好。做得太多,也不好。怎麼會不累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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